2月5日,国家海洋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联合印发《关于农业政策性金融促进海洋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构建农业政策性金融促进海洋经济发展的金融服务体系,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向海洋经济领域提供约1000亿元意向性融资支持,其中包括海洋渔船标准化更新改造,涉农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的自主研发和总装建造及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海洋渔船安全监控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专家表示,作为海洋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海洋渔业现代化发展不可忽视,与之相关的海洋渔船标准化建设、涉农海洋工程装备制造等也应受到我国相关船企的关注。
《实施意见》指出,农业政策性金融以服务国家战略为导向,围绕“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海洋产业转型升级、海洋经济示范区建设,聚焦重点领域和龙头客户,支持现代海洋渔业、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海洋服务业及公共服务体系、海洋经济绿色发展和涉海基础设施建设。其中,在海洋渔业现代化发展中明确要求支持海洋渔船标准化更新改造;在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中明确要求支持涉农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的自主研发和总装建造及规模化、集约化发展,以及环保型海洋工程材料研制和生产;在海洋服务业及公共服务体系拓展提升中明确要求支持海洋渔船安全监控等海洋安全生产服务、海上搜救、海洋观测监测等海洋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实施意见》明确要求从三方面积极创新金融服务方式:完善利率定价机制,优化贷款期限设定;积极开展海洋贷款模式创新,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加强海洋投融资公共服务,建设综合服务平台。